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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宗旨 健全本校財務收支管理,配合教育部推動會計制度電腦作業系統,以利財務數據比較分析,對於會計事務之規範,亦能符合部頒「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強化內部控制為目標。
組織簡介 電 話:(02)2632-1181 傳 真:(02)2634-5212
工作職掌 籌編年度預算 A.預算之編製: 依據私校預算編審與執行準則,配合重要校務發展計劃,並彙整各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書而編列,經報核董事會通過後,於規定期限(7/31前)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B.預算之執行與控管: 各單位依據核配之預算金額,執行業務計劃,各項經費支出應依請購作業程序,填寫預算科目,各單位應嚴格控管不得超支,會計部門負監督之責。
C.預算之補充及修改: 對預算審查機關質疑事項之解釋及資料補充、修改事項。
一般會計事務 一、依法執行內部審核作業。 二、編製記帳憑證、總帳與明細帳之勾稽及會計月報之編製。 三、薪資作業審核及帳務處理。 四、辦理各項代收代辦費用之彙整與核付。 五、辦理專案及補助款之核銷事宜。 六、依規定擬訂各項收費標準,配合辦理註冊事宜,彙整學雜費收入並列表報部。 七、事務性零用金之核銷。 八、各項會計、統計報表之填報。 九、教職員工各項代扣所得稅之報繳及年底薪資扣繳資料處理與申報並製發扣繳憑單。 十、固定資產盤點與帳列成本之審核。 十一、有關會計文書之擬辦。 十二、各項設備購置、營繕工程之議價、比價與合約之會核。 十三、各種會計帳冊、報表、原始憑證之整理保管。
辦理年度結算 一、帳務處理: 年度結束,依權責發生制應將該年度帳款結清,並填製轉帳傳票,將各有關科目調整沖銷,或轉入「本期餘絀」。
二、決算報告之編製: 應於會計年度終了,配合會計師查核各項會計業務及盤點設備,並編製決算各相關報表,連同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提報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依規定期限(11/30前)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三、對決算審查機關質疑事項之解釋說明。
結算申報 依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且不得低於其經常性收入百分之七十,得連同會計師稅簽報告申請辦理免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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